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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迷D.C.的你有辦法變成這樣?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05130128    時間: 2009-9-10 01:22 AM     標題: 迷D.C.的你有辦法變成這樣?

本帖最後由 05130128 於 2009-9-10 01:28 AM 編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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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歲的日本人尼桑說,他並不是有意愛上朝倉音夢(Nemutan)的。他們的第一次相見是尼桑的朋友帶他去東京參加漫畫大會,當尼桑在展覽館里閒逛時,他突然被朝倉的藍色眼睛吸引了。
一開始,尼桑和朝倉只是做朋友。幾個月後尼桑拿到了駕照,他邀請朝倉坐上自己的車四處兜風。他們慢慢彼此相知,然後一起去更遠的地方旅游:京都、大阪、奈良,為了省錢,他們睡在車里或者擠在朋友的沙發上。他們在櫻桃樹下拍照,在旋轉木馬上嬉戲,在街角吃面條……
三年之後的現在,尼桑和朝倉已經無法分開了。尼桑說:“因為她,我有了那麼多美妙的體驗。她改變了我的人生。 ”
事實上,朝倉音夢只是一個枕頭套——她是一款名為《初音島》的電腦游戲的主人公。這款游戲更像是一部有關校園愛情的互動視頻小說。朝倉是主角的妹妹,她叫哥哥為“尼桑”(即日文中的“大哥哥”)。在邂逅朝倉之后,尼桑也開始用這個名字稱呼自己。
朝倉音夢可能只有10歲或12歲大,身穿藍色小比基尼,頭上扎著金色絲帶。尼桑知道她並不真實,但這並不會改變他的愛慕。 “她當然是我的女友,”他仿佛十分吃驚地說,“我對她有真感情。 ”
真實生活並不如意
37歲的尼桑已經謝頂,剩下的頭發也已變成了灰色,“因為有糖尿病,我不能吃肉。我是個倒霉蛋。”在尼桑和朝倉共進午餐的這家餐廳里有很多家庭也在聚餐,有些媽媽們好奇地打量朝倉,大多數人則視而不見。
尼桑說,不久之前他有過一個真實的女友,但後來被甩了。由於他走到哪里幾乎都帶著朝倉,這讓他一開始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有些人不認為這很有意思,她又很占地方,”他說。他就像每個好男人對待自己的女朋友那樣對待她——周末帶她出去唱歌,拍大頭貼。尼桑不會帶著朝倉去上班,但他抽屜里有一個備用抱枕,上邊也有同樣的朝倉圖案。如果工作到很晚,“有了她,在辦公室椅子上睡覺就容易多了。 ”
尼桑一共有七個朝倉音夢的枕套,只要價錢合適,他就會買下來——最初的那個他花了70美元。如果其中一個由于陪伴過久而褪色或者變髒,他就套上一個新的。
尼桑很明白,一個成年人還沉迷於游戲人物,會顯得很怪異,但他就是無法想象沒有朝倉的生活,“當我死去的時候,我希望能抱著她被安葬。 ”

以上這篇報導再說誰?

如果你真的是D.C.迷的話 一定會知道是再說誰ˇˇ

我就不在這裡公佈答案

我想應該沒人會作到這樣吧? 包括我!
作者: 沙姆索藍迪亞    時間: 2009-9-11 08:45 AM

嗯嗯  雖然我很喜歡白河小鳥

但我想我也不會這樣

好像有點太激烈了
作者: zx6177321    時間: 2009-9-11 08:35 PM

雖然音夢真的很可愛
但是交女朋友才是棒的
作者: 寂靜的夜空    時間: 2009-9-12 02:45 PM

感覺我不會這樣~
音夢可愛是可愛~
不過交女朋友比較好~
作者: gbacscgzxx    時間: 2009-9-12 05:36 PM

這也未免太激烈了吧!!
我絕對做不到這樣的啦!!
作者: wheenkto    時間: 2009-9-12 08:38 PM

這樣會被行注目禮吧...
還不想那麼做呢...
作者: yuanss1234    時間: 2009-9-13 06:03 PM

抱枕哪買的 = =
我要我要~~
作者: 此人已死    時間: 2009-9-13 06:10 PM

哪個是日本才有的吧!!
我說她手上抱的那個...

話說我之前漫博也差不多像他那樣吧!!

只是我還提了一堆大包小包的東西ˊˋ
作者: ben92800    時間: 2009-9-13 11:06 PM

我雖然還蠻喜歡小鳥的
但是要變成他那樣...
我還沒那個準備= =
作者: 恐懼元素    時間: 2009-9-22 07:4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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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tuiokl    時間: 2009-10-14 10:08 PM

這位大叔不是傳說中的那位音夢大叔嗎...真是太強大了...沒幾個人學的起來吧....
作者: nobuhiko1109    時間: 2009-10-16 11:41 PM

我應該不會這麼做...
抱枕大概會放在家裡作為收藏
作者: h790226jj    時間: 2009-10-17 12:46 AM

太過頭了~
不過這是他的自由
作者: 漢和    時間: 2009-10-19 10:27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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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olaKH    時間: 2009-10-19 05:21 PM

這個人...真是強大...
但對我來說是個只能景仰而無法模仿的對象XD
作者: 31715    時間: 2009-10-29 10:20 PM

報告
這太利害了
雖然我很喜歡音姬但還沒到出門帶個那個
作者: jack85219    時間: 2009-10-30 05:30 PM

太瘋狂了...板大你竟然做的出這種事!? (被毆
開玩笑的= =
在下頂多一個槽全部塞滿d.c.的東西xD
作者: kaixa900383    時間: 2009-11-17 11:15 PM

音夢大叔又出現啦
我自認是無法到他那樣的境界啦
我只是選擇自己的方式支持而已

白河萬歲!!!
作者: wayne82513    時間: 2009-11-20 09:43 PM

又是他!!
他已經變成眾所皆知的嗎!!
(不曉得看過第幾次了...)
作者: s89176    時間: 2009-11-24 03:3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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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逆境    時間: 2009-11-24 10:53 PM

這抱枕的確很可愛
但是有沒有由夢的(誤
我是沒這個膽
像他這樣在外面抱著..
作者: h29186596    時間: 2009-11-26 02:17 AM

他...真的是非常非常的有愛
我真的配服.....
但...個人不可能像他有這般勇氣....
雖然我也有愛...
但....沒這麼厲害^^
作者: aaron50912    時間: 2009-11-28 07:16 AM

本人也是愛小鳥的++1 但是要變成他那樣 哇 可能沒辦法達到她的境界吧
作者: m4831623    時間: 2009-12-1 08:00 AM

我拿到抱枕也不會有這種舉動
頂多在家用臉頰猛貼著她= =
上面那位大叔真的有點過火...
作者: 第2銘笨蛋    時間: 2009-12-1 08:29 PM

好強大= =
不知道怎麼說了....
作者: dodomele    時間: 2010-1-7 12:54 PM

是我的話  我不敢這樣做

等等就會被很多目光洗禮
作者: Y宥O    時間: 2010-1-27 04:03 PM

等等....我是不會宅到出門要選"女朋友"出門啦...感覺很尷尬
但是我也不會去交女朋友的人啦...
畢竟我看到了真理 看到R18純物質 失去了對三次元的愛
等價交換啊 等價交換啊
作者: peterkwan    時間: 2010-1-27 05:30 PM

雖然可以看到他的愛
但我自問自己做不到
作者: because0205    時間: 2010-1-29 10:54 PM

猛哥阿 這實在有夠猛的 不過 音夢 跟白河都很棒 不過我還是做不來這樣啦
作者: s78787786    時間: 2010-2-3 05:53 PM

真是太利害拉   

有一天我也要帶著小鳥在捷運車廂內談天說地
作者: 悠閒滴藍    時間: 2010-2-4 01:45 PM

天阿=   =

要是我沒辦法像那樣拿著枕頭跑=   =

我頂多在家欣賞而已=  ="
作者: 尋之邪影    時間: 2010-2-4 04:16 PM

=ㄦ=雖然只是拿著
但是...整體看起來就是怪怪的..
作者: d9582612    時間: 2010-2-8 09:49 PM

敢拿著抱枕在街上跑

很多人看到都會感到佩服

雖然我也很想

不過基於勇氣還是放棄了
作者: derek332211    時間: 2010-2-8 10:41 PM

喜歡動漫沒有錯...
但是為了虛擬的人物而放棄真實的人
我覺得不值得

失戀後再找動漫人物就好了
作者: we7912275336    時間: 2010-2-9 03:12 PM

超喜歡音夢的說^///^
但這位"尼桑"好向太OVER了一些噢(汗)
作者: s19840315s    時間: 2010-2-10 06:53 AM

我只能向他說聲
好哥們真有你的 甘拜下風
我對音夢的愛還不及你的十分之一啊
作者: t7232708    時間: 2010-2-10 08:33 AM

這位仁兄真是太強了
能夠帶著抱枕到處走...
我的話一定做不到...
作者: nick81806    時間: 2010-2-10 06:15 PM

=  = 真瘋狂啊 !
不過這還是第一次看到 ...
作者: 萌萌醬    時間: 2010-2-13 08:05 PM

沒問題!!如果對象是琴梨或音姊.在下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喔(這樣才是愛嘛~).不過.如果要像某叔抱這麼緊的話似乎要先套層套子(怕弄髒 )
作者: clarekuhk    時間: 2010-2-15 08:1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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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fgkope    時間: 2010-2-17 01:33 PM

這簡直就是神的境界,我想這是他的瘋狂吧!  但我認為還是要將虛幻跟現實分明才對,虛幻固然美好,但陪你走過一生的卻是現實!
作者: roy8334    時間: 2010-2-20 02:25 AM

會看是會看...
不過 現實 固然是要面對的阿....
對他勇氣 給予嘉許
但是 對他的 沈迷 給予負面評價...
作者: marco0713    時間: 2010-2-20 05:45 PM

哈哈...
居然有這樣瘋狂的人呢!
我家也有一個音姬的抱枕喔,
不過我不會把她帶出街,
怕會弄髒麻,哈哈...


作者: 0927777763    時間: 2010-2-21 07:00 PM

佩服佩服
看到這篇報導  我無語了  
我張開嘴巴超過30秒到我看完這篇報導嘴巴還合不起來
作者: milk1206    時間: 2010-2-22 11:0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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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azel    時間: 2010-2-22 01:4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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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S02020    時間: 2010-2-23 09:03 PM

這也太誇張了吧
在街上這樣XDD
大膽
我頂多買回來 在家裡看看
或抱著睡覺吧
(想法)
但是如果我買了  應該會被我媽打死
作者: arthur8523    時間: 2010-4-14 10:5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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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olf821229    時間: 2010-4-15 12:3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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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bradley5969496    時間: 2010-4-25 04:19 PM

"他們慢慢彼此相知"..
跟抱枕彼此相知..
尼桑大叔真強..
不過不管什麼時候都帶抱枕
讓人感覺有點像癡漢呢..
作者: s88292711    時間: 2010-5-13 05:43 AM

如果能生在日本的話可能真可以這麼做
畢竟在台灣這麼做跟在日本這麼做引起的目光是非常不同的..
為什麼我是台灣人阿~~~~
作者: lin4637lin4637    時間: 2010-5-26 03:03 PM

2D的東西終究屬於2D...讓她活在自己的幻想及硬碟中就好...

那位大叔,雖然會讓人旁人覺得錯愕,但他可以為了愛(雖然是對於一個2D生物...)而做到如此的地步,應該(?)可以做為新好男人(?)的榜樣吧?←這一段我自己看了都覺得怪怪的~
作者: b900001    時間: 2010-5-28 09:26 PM

這的確是太離譜
布過我想抱櫻
作者: avildeity    時間: 2010-5-30 11:34 AM

這個人已經走火入魔了==
不過還好不是我的奈奈家  不然
我應該會去扁他的說
作者: 憐小星    時間: 2010-5-31 07:04 AM

拿抱枕到處跑太厲害了!!
我的話一定不敢這麼做!!
那他也太強了敢拿著到處跑!!
我很佩服他的勇氣!!
作者: asd50165    時間: 2010-6-10 12:5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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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rax08062    時間: 2010-6-11 05:37 PM

有勇氣~ 我不敢這樣的拿~
作者: jack787862    時間: 2010-6-12 09:5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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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小師    時間: 2010-6-15 11:06 AM

好誇張喔!我絕對做不到,人要面對現實!
作者: sacps043018    時間: 2012-5-17 04:42 PM

真是偉大
我對二次愛不會輸給同鄉人
作者: vistor221    時間: 2012-5-31 10:0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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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dlno1999    時間: 2012-6-8 05:54 PM

如果是我的話可能會抱櫻的吧= =+(雖然無法那樣抱出門)
作者: andrew41003    時間: 2012-7-4 11:20 PM

一個虛幻的動漫角色是不能成為實質的女友的,我同學曾說:「如果把二次元套進三次元的世界中,你會崩潰的。」
作者: k80362001    時間: 2012-7-15 01:44 PM

音夢大叔好久不見wwww
小時候就看過這人的事蹟...該麼說..
感覺好痛(羞恥的意味
作者: 1989HOZ    時間: 2012-8-16 03:28 AM

這座人太迷了
右典極端但是這種樂愛讓人不免稱佔他
作者: kingbandit4    時間: 2013-12-2 10:36 AM

祝福他能夠順利活下去~~
作者: a81824a    時間: 2014-1-5 07:2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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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0916155640    時間: 2014-8-26 01:56 PM

雖然我也很喜歡 不過我也不會這麼誇張030+
作者: rainwind66    時間: 2020-10-24 12:20 PM

雖然音夢曾經是女神
不過要這樣做要有點恥力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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